揭秘第三方支付盈利模式、发展概况 | 监管成长篇

2019/02/20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第三方支付的行业监管、盈利模式和发展概况。

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

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监管。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政策核心,人民银行为主导,行业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监督为辅。由于第三方支付的迅猛发展,从2014年开始,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规范,如2015年12月出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第三方支付行业只能是中国支付体系的补充,作为非银支付机构,小额、便捷是其本质,需要做好客户信息安全、资金安全,以及风险防范。2016年开始的互联网金融整治,包含了第三方支付行业,央行出台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从支付牌照的收紧,到96费改执行,再到二维码支付的开闸放水,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都是针对此前行业乱象的整顿,极大地促进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备付金管理

我国相关监管制度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且其分支机构不得另外开设备付金账户。禁止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并要求其按照备付金专用账户的利息总额计提风险准备金。

为什么央行要建立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存管制度呢?主要是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一方面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止备付金被支付机构用于违规用途,比如被第三方支付机构擅自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等;另一方面保证资金流动性的需求,防止支付机构因第三方支付 所产生的沉淀资金的 流动性风险。

统一清算

此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绕开银联,与多个银行建立合作关系,逐步具备了跨行清算的功能,这加大了央行掌握资金流动性的难度,这一模式也成为洗钱、套现获利、诈骗盗取资金的温床,造成了支付和金融市场混乱。自2017开始,监管文件频发,“断直连”已成为板上钉钉的事情。

直连:指第三方支付直接与商业银行做对接,如果是本行交易直接完成,如果是跨行交易由商业银行在上送到银联进行交易。

间连:指第三方支付与银联系统相连接,当发生POS消费时,此交易信息先送至银联主机系统,由银联系统自动判断后直接送相关的发卡银行,然后信息再沿路返回。

创新业务

随着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二维码支付、聚合支付这些新型支付方式的出现,在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也隐藏着风险。2017年监管密集出台有关聚合支付、二维码的法律法规,引导行业的合理发展,防范创新业务带来的风险。

在所有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第三方支付是监管最早落地,牌照和管理体系最为健全的一个大分支。 2018年业内监管进一步趋严,在支付行业内监管目的更加明确,即:让更多的创新发生在走正道、合规且能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中。进而形成一种良币驱逐劣币的态势。

监管意图对第三方支付可能产生的影响

行业洗牌

已掌握市场优势资源的企业将在未来继续掌握更多资源,第三方支付将产生3-5家巨头企业引领市场,与其他体量较小的支付机构拉开差距,它们在支付链条上的强强联合又使得强者愈强,而体量较小的支付机构可能会专注于某一特定客户群体、特定行业的支付需求。

创新方式

未来在支付业务自身的创新层面上,将更加集中在已有支付方式的效能提高领域,集中到现有支付形式的开级上绕过各类监管红线,游走于灰色地带的创新将会受到一定抑制。

企业服务

无论是聚合支付公司还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更加重视对企业客户的服务,将自身系统能力向外输出已经成为行业共识,尤其在监管强化支付牌照功能性的基础上,聚合支付公司将更加积极的向企业服务平台转型。

第三方支付的盈利模式

第三方支付参与者的盈利模式

产业链的不同环节赚取不同利润,第三方支付企业目前主要的盈利方式:电商平台支付解决方案;电商交易商户交易佣金;沉淀资金利息收入等。银行的核心业务是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支付清算和电子银行业务只是银行中间业务中的一小部分,该类业务占银行业务收入的占比非常小。

银联:核心商业模式有银行卡收单跨行交易手续费分润;ATM 跨行取款收费;非金融机构支付清算;银行卡发行品牌服务(类似冠名)。

商业银行:银行卡交易发卡行手续费分润;银行卡交易收单行手续费分润;电子银行转账等手续费;快捷支付手续费分润支付。

第三方支付企业:电商交易商户交易佣金;电商平台支付解决方案;沉淀资金利息收入等。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盈利模式

支付清算是第三方支付的主要业务,是帮助实现资金转移支付的工具。银行对电子银行等业务的发展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由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而产生的存量客户;电子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的根基,其要做到以支付产品去吸引用户,留住用户,所以在支付产品的开发、流程的优化的迫切性要远高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类业务在银行电子支付业务之先,银行并非一定要通过支付数据的开发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其对数据资源的重视和利用程度不如第三方支付。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其盈利模式如下图所示:

2017年1月13日,央行下发通知,要求集中存管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以后支付机构不能自由支配客户的备付金了,支付机构靠将备付金拿来投资获取收入的“吃利差”模式面临终结。

面对盈利难的现状,银行卡收单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选择另外一个途径来盈利,那就是跳码,这个码是什么码呢?就是 MCC。

MCC 又称商户类别码,它由四位数字构成。由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设置,用语表明银联卡交易环境、所在商户的主营业务范围和行业归属、判断境内跨行交易商户结算手续费标准的主要依据。

MCC 由银联和发改委参照 ISO 国际标准《金融零售业商户类别码》发布, MCC 大类区别定价的状况一直未变,不同行业的刷卡费率从0.38%到1.25%不等,甚至还存在零费率的公益慈善类和执行封顶费率的房车批发类,行业价差相当可观。

根据 MCC 指定相关费率,餐饮娱乐类是1.25%,一般类是0.78%,民生类是0.38%,最低的0.38%和最高的1.25%费率相差好几倍,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为了赚取更加高额的收付费,就将餐饮类的交易上送到民生类,行业内俗称跳码,通过跳码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收取更多的手续费。

但跳码是银联禁止的,如果被监管方查到大规模的跳码交易,会对第三方支付进行处罚,严重者甚至会吊销第三方支付牌照,因此利润和风险共存。

这些年银/网连在推费率统一,如果真正实施了费率统一,依靠银行卡收单的第三方支付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第三方支付发展概况

此段摘录于:http://www.chyxx.com/industry/201708/548783.html

国外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概况

1996 年,全球第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在美国诞生,随后逐渐涌现出 Amazon Payments、 Yahoo!PayDirect、 PayPal 等一批第三方支付公司,其中以 PayPal 最为突出,其发展历程基本代表了北美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缩影。

到 20 世纪 90 年代末,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完善的信用卡保障机制、金融支付系统、发达的物流体系极大促进了 B2B、 B2C、 C2C 等网上交易模式的发展。

21 世纪以来,美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进一步推动了第三方支付的兴起,比如知名的 eBay、 Amazon、谷歌等电子商务交易商,相应地也促进了 PayPal、Amazon Payment、 Google Checkout 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繁荣发展。

总体而言,国外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历程可归纳为两个阶段:一是依托个人电子商务市场(C to C 市场)起源、壮大和成熟;二是向外部专业化、垂直化电子商务网站(B to C 市场)深入拓展。

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概况

阶段一:网银发展促进行业生长(2005 年以前)

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建成全国电子联行系统,至此,中国的支付体系才初步形成。支付服务出现的契机是工具的普及、 需求增长与银行落后的系统建设能力之间的矛盾。 2002 年之前,各大商业银行尚处于网银业务的发展完善期,向商家提供的支付接口没有统一的标准, 给商家和消费者造成诸多不便。

2002 年,中国银联的成立解决了多银行接口承接的问题。通过银行共同分担成本的方式,地方银联向商家提供多银行卡在线支付统一接口,使异地跨行网上支付成为可能;而金融网络与互联网的接口承接, 则由从电子商务发展而来的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承担。

该阶段,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为支付网关模式,即具有较强银行接口专业技术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中介方,分别连接银行和商家,从而帮助消费者和商家在网络交易支付过程中跳转到各家银行的网银界面进行支付操作。支付网关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自身附加值和增值空间均较小,收入主要来自银行端手续费的二次分润。

基于这项制约,第三方机构一方面不断发展壮大,以期获得规模效应;另一方面,不断寻求业务创新,以期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竞争优势。至此,银行卡支付与互联网支付的商业合作模式初步形成。

阶段二:互联网浪潮推动爆炸式增长(2005-2012 年)

2005 年被称为以互联网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概念提出的一年,在这一年,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专业化程度、市场规模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步。

这一阶段,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提供基础支付服务的同时,开始向用户提供各种类型的增值服务,例如缴费、转账、还款、授信等,第三方支付的概念逐渐被大众所认同。 2008—2010 年,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异军突起,交易规模连续三年持续增长;其中,互联网支付的发展尤其迅猛。

2011 年,以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及其后非金融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为标志,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外延有了进一步延伸,即扩展为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包括银联商务在内的 27 家企业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首批支付牌照。

至此,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标志着第三方支付行业合法地位的确立,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涵义边界被正式定义,各子行业采用牌照监管,行业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阶段三:移动互联网浪潮酝酿重大变革(2012-2020 年)

2012 年是移动支付突破元年,基于智能手机的 SNS(社会性网络服务)、LBS(基于位置的服务)等应用都取得了较大突破,以智能终端和移动网络为依托的第三代支付风起云涌。同时,第三方支付与保险、信贷、证券等金融业务的新一轮互相渗透和融合正步入快车道,中国第三方支付将进入一个新技术、新金融、新体系、新格局不断涌现的重大变革阶段,并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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